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粤建质函〔2010〕643号),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现将《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5日
政策解读:《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