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高效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加快重点工作攻坚,积极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2022年工作成效
回顾2022年,我们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企业期盼、民生关切,圆满完成省、市各项目标任务,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前列,并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年来,我们聚焦经济发展,主动作为,深入服务企业,推动建筑业、房地产行业大提升。2022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495.36亿元,同比增长23.2%。招引10家一级外地优质施工总承包企业落户中山,7家本地企业成功升级至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出台多项房地产政策措施,促进中山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开展促销活动,提振市场信心;强化宣传力度,提升城市知名度,全市商品房销售逐步回暖,销售面积全省排名第四。
一年来,我们聚焦改革创新,着眼审批服务效能提升,助推营商环境再优化。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平均审批时限不足4小时,服务事项69个主项业务审批承诺工作时间为1天。深化招投标改革,有序推进“评定分离”制度,以“优中选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助力我市工程高质量建设。
一年来,我们聚焦城市品质提升,攻坚克难、多点突破,城市建设跑出“加速度”。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水体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5个项目158条(段)水体中,已完成157条(段)未达标水体截污清淤施工,施工中水体1条(段)。统筹推进公园建设,全市新建改建100个公园,打造中山“公园遍布、出门见景”宜居环境。打通6条“瓶颈路”,共4.2公里;改造提升兴中道、长江路等市政道路16.73公里;评审认定56个绿色社区,覆盖率达93.7%,超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一年来,我们聚焦群众关切,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民生保障再上新台阶。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918套,完成率达130%,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发放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409户,发放金额282.35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完成率185.91%;发放公交、环卫行业员工租房补贴267户,发放金额70.09万元;全市公租房累计新增实物配租7555户,其中市属公租房新增保障112户;市属公租房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145户。
一年来,我们聚焦民生工程,争分夺秒抢建设,全力打好防疫后勤保障项目推进“攻坚战”。全力建设7个疫情防控应急项目,有效推动我市疫情防控基础能力全面提升,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年来,我们聚焦安全监管,推动住建领域安全发展形势稳定向好。完成2万户管道天然气加装、12个小区瓶组站改管道天然气工作,让市民用上“安全气、实惠气”;全市燃气管理部门检查与企业排查的隐患整改率达到双100%,对餐饮商户入户安检率100%,全省排名第1位;安装餐饮企业燃气报警装置14972个,安装率99.6%;燃气事故比去年降低了18.2%;搭建“中山市城镇燃气安全监测预警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燃气企业、市政管网、液化石油气瓶、燃气配送及燃气用户一张图管控。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点位“两把锁”制度、班前班后“3个5分钟”安全教育制度,率先实施“码上安全”重奖激励制度,全面筑牢安全防线。全年移交施工安全行政处罚共210宗,涉及金额525.98万元。全市各镇街累计排查自建房469452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3870栋,采取整治措施的3835栋,整治率为99.10%。
二、2022年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推进“转作风、再出发、开新局”,脚踏实地,做到“八个坚持”,将各项工作做实做优,全面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政治建设,精准发力,党建工作取得成效
我局持续加强学习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建工作取得成效。一是抓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快速谋划部署、深入学习、营造学习氛围,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要求贯穿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住建领域落地生根,共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1次。二是建立健全政治要件台账。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报送,加强跟踪督办,全年共报送4次阶段性情况台账。三是多环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由局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共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在各自分管领域传达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共15次。通过中山电视台、中山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共80余次。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全年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机关党委会学习8次、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各类学习250余次,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学习150多人次,上党课和调研指导20多次。以主会场 分会场转播的形式开展专题培训12场,2000多人次参加。五是抓“党建 业务”“党建 服务”“党建 创新”工作。2022年住房保障中心获评“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房地产交易中心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2021-2022年度中山市直机关“党员先锋岗”称号,代建办、房地产交易中心被认定为第22届市青年文明号。《全国首创商品房买卖电子公证网签新模式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在第十届广东省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上获优秀奖。六是深入开展“双联双助”活动。与横栏镇7个村开展结对共建,出动35次共2471人次;234名党员到居住地社区登记报到,就地转成志愿者,在疫情防控一线作表率、当先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550名工作人员对各自居住的385个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分29组下沉一线,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38次,组织创文督导检查4271人次。七是学以致用,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民生项目建设要求,新建改建100个公园,全力推进青溪路、兴中道等10多条主城区道路的提升改造,增进民生福祉。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让群众的“烦心事”变成“省心事”。开展“大兵团”攻坚水污染防治,完成中心组团157条河涌整治主体工程。主动担当作为,派出8名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到各镇街开展“工改”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筹集资金20万元用于西石村尖田山茶山路建设和10万元用于下坝村文化广场整治提升项目。不畏艰苦、日夜奋战,党员团员150多人次积极投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疫情防控后勤保障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二)坚持改革创新,高效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牵头推动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审批服务,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到不动产登记办理总时间压缩为15个工作日;牵头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实行并联审批;积极实行施工许可预受理制度和房屋建筑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通过施工许可预受理方式取得施工许可35宗,完成分阶段申办施工许可28宗;实行施工图审查承诺制,对产业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优化提速;有序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全市实施评定分离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共170个;大幅度压缩行政审批时间,服务事项69个主项业务审批承诺工作时间为1天;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平均审批时限不足4小时,多个项目审批跑出了“中山速度”。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备案电子证照签发,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解除监管业务审批期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简化商品房预售款支取核准业务办理材料,优化预售款进账相关业务流程等,房地产交易服务效能逐步提升。
2.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将服务企业、助企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召开企业座谈会26场,联系走访企业668家,为房地产、建筑业等企业送政策解难题;每周组织与一家房企、一家中介开展座谈,并多次组织召开房地产协调会,为企业纾困解难;走访联系规上工业企业53家,走访58次,协调解决企业问题19项,其中现场解决问题11项。创新机制,主动服务,协调解决水体项目、工改项目及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助推岐江道工程等市重点项目顺利动工。
(三)坚持综合施策,全力以赴,争取为中山经济作贡献
1.着力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投资全面加快。2022年,我局全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攻坚突破重点道路、公园、水体、学校等一批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的重点项目,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形象投资62.09亿元,同比增长63.31%。
2.引领建筑企业发展升级,力促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招引优质企业。主动对接企业,引导市外建筑业企业深度参与中山高质量发展,并做好企业落户指导等服务工作,共招引10家一级外地优质施工总承包企业落户中山。二是促进本市建筑业发展。摸查有升级意向的企业,指导其申报资质升级,我市7家本地企业升级至施工总承包一级,2家本地企业分别升级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助力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完善制度,印发《中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中山市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指引(试行)》等文件;编制《中山市绿色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山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80.19%;政府投资工程新开工装配式面积在新开工政府投资工程总面积占比49.21%。
3.实施稳楼市政策和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出台优化高层次人才购房、人才安居、优化购房套数认定、优化限购区域等政策措施,优化市场调控工作;举办2场房地产展销会,开展2次购房消费券活动,促进中山楼市回暖;制定诚信加分措施,加大城市形象宣传力度,促进中山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排名全省第四。
(四)坚持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城市品质持续改善
1.着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体治理、城市公园建设、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绿色生态人居环境大幅提升。一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获得中央海绵专项补助资金9亿元和省级海绵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完成支付中央和省级海绵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推进一批海绵项目落地。二是“大兵团”推进水体整治,全面开展中心组团共158条(段)未达标水体整治,其中157条(段)已完成截污清淤施工,施工中水体1条(段);开展已完成整治河涌回头看工作,完成土瓜涌、青岗涌、朗心四渠主体截污及清淤工程,完成青岗涌、朗心四渠上游暗渠截污管道施工。三是统筹推进124个公园建设,古香林公园、秀丽湖公园、紫马岭公园一期、树木园主入口广场建成对外开放,全市新建改建公园100个。四是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超额完成绿色社区年度创建任务,评审认定56个绿色社区,创建覆盖率93.7%,持续改善社区环境。其中,南区街道、坦洲镇、三乡镇组织社区积极探索“党建 乡村振兴”新路子,统筹社会各方资源协助社区建设;东区街道高度重视辖区人居环境改善,将卫生黑点改造为“四小园”,美化社区环境;小榄镇通过开展“河小青”巡河护河行动,结合河岸墙绘、互动造景,安置统一视觉识别灯饰等河岸景观改造,积极打造蓝天碧水又兼具绿色文化的河岸景观区;西区街道、火炬开发区通过街心公园建设、规划停车位,不断完善辖区基础设施配置。五是统筹推进美丽圩镇建设,小榄等15个镇通过宜居圩镇验收,其中小榄、三乡、沙溪、东凤、古镇等5个镇为“示范圩镇”。
2.畅通城市交通路网,完善城区功能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一是持续完善交通路网。青溪路、兴中道、翠德街完工通车;统筹推进第三批10条“瓶颈路”建设,打通6条“瓶颈路”;紧扣市“强中心”战略部署,分区域多作业面同步施工建设岐江道先行段,分批次攻坚港口大道、世纪大道等47项重点道路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统筹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印发《中山市智慧停车管理工作方案》,推动紫马岭智慧停车管理试点项目落地;督导各镇街推动智慧停车一盘棋管理工作,全市9个镇街实现智慧停车管理。三是高质量建成多项重点房建工程。建成烟洲中学、永安中学等5个新建、改扩建学校并移交投用,为我市新增约9210个高中学位;建成“香寓·城南时光”人才保障房,为市高层次人才提供约120套高品质住房。
(五)坚持保障民生,多措并举,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1.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住房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完善公租房政策。出台《关于中山市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减免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及时调整我市2022年住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将住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放宽为3519元以下。二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立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中山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中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土地政策、简化审批流程、财政资金补助、降低税费负担、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和金融支持等6个方面支持政策。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建设,出台《中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受理认定流程》,加快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积极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香寓•333人才房等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5个项目、3918套,完成率达130%,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工作任务,为我市人才提供住房保障。落实资金支持政策,获得中央和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466.33万元,并拨付落实到项目。三是逐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出台《关于中山市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调高补贴发放金额,每月最高可领取额度由1620元调整为1944元;补贴发放期限由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并简化申领资料;完成2批公租房抽签分配工作,为112户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四是提升住房保障申请审批时效。依托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打通省市两级公安户籍、民政、市场监管、残联、自然资源、退役军人、公积金等数据接口,实现户籍、低保低收入、工商登记、房产等信息一键查询,提升审核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五是严格推进公租房执法。针对“两苑”公租房长期欠租、不符合资格条件等清退难的问题,采取市住保中心出具书面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申请行政非诉讼强制执行等一系列合规合法的措施实行清退,提高行政执法的成效。2022年,共向195户公租房住户发出公租房清退书面通知,向法院成功立案3户,其中已执行完结2户,正在执行1户。全年共145户家庭退出“两苑”的公租房,同比增长150%,成功追缴租金35.26万元,收缴违约金8217.4元。
2.落实疫情期间减租政策,规范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租赁有序发展。落实疫情期间减租政策,通过加强镇街督导、召开政策宣贯会、发布政策解读等措施,督促指导国有房屋出租人及时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鼓励非国有物业疫情期间减租。房屋租赁管理逐步完善,全市22个镇街建立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东区、沙溪、东凤、横栏、黄圃等镇街率先建立机制,联动开展网格化管理,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含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好、服务好”。2022年全市办理房屋租赁登记业务38106宗,房屋登记备案面积8257.44万平方米。建立长租租赁企业名录,全市47家企业办理开业登记报备,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长租企业经营行为。
3.加大风险排查和处置力度,推动房地产风险有效化解。制定方案合力贯彻推动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处置;建立房地产项目巡查制度,每周开展监督巡查,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扩大;全面摸排涉稳问题楼盘项目开发用地、建设、销售和资金情况,推动涉稳问题楼盘复工复产;推进落实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制度,加强购房风险提示,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加强对违规企业进行查处和通报。
4.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模式,物业管理日益规范。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协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助推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完善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电子投票系统选举业主委员会试点工作,有效打破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的时空限制。党建引领物业小区治理新模式,东区街道依托“红心议事厅”、推行“红心业委会”,实现“小区事,小区治”的良好局面。加强基层物业管理队伍建设,开展“物业管理知识送教下镇街”活动,提升基层部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的物业管理检查督导,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年内新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12个,41个业主委员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34场,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垃圾分类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完善管理制度,修订《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把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批关,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管理。
5.优化项目推进机制,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速。2022年10月,承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及时更新项目储备库,项目数大幅提升,修订《中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拟定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标准,编写《中山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指导和推动镇街加快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抓好2023年度专项债券项目立项入库工作。
(六)坚持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行业秩序持续向好
1.出台系列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建筑市场管理不断深入。完善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印发《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2022版)。强化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出台《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实名制考勤工作,推广“数字哨兵”实名制管理。强化招投标管理,出台《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不良行为清单》,规范招投标相关主体行为;强化日常监管,运用诚信标准规范企业行为。抓好工程造价管理,统筹推进3个试点项目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优化材料综合价采集测算方式,全年发布价格信息13200条,调整价格信息9283条;调整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结算价文件备案工作,全市建设单位完成最高投标限价报送150宗,金额约126亿元;组织开展项目概算评审80项,完成评审并出具审核报告62项;出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工程技术管理,建立岩土工程专家委员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等专家库等,提高勘察设计水平。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和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勘察设计和审图质量总体良好可控。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施工现场、招标投标、工程造价、消防技术服务(检测)机构等监督管理。
2.压实企业责任,加强混凝土质量溯源管理,工程质量更有保障。落实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材料抽查、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重要分部验收、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监督工作;出台《中山市私人自建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有效加强私人自建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助力我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混凝土质量溯源管理领域有了重大突破,建立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对预拌混凝土进场、试件制作和养护、现场浇筑和检验进行全过程监管,推行混凝土试块“样品唯一性标识”制度,强化对房屋建筑工程和混凝土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细化管理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修订《中山市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将经纪机构及估价机构纳入诚信管理范围。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商品房预售款属地镇街联动监管机制,完善预售款专用账户管理,优化预售款支取方式,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每季度通报违法企业名单,震慑违法违规企业,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优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工作流程,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理销售价格申报14592宗。
(七)坚持从严管理,凝聚合力,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平稳
1.创新手段,建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点位“两把锁”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推行班前班后“3个5分钟”安全教育制度,增强一线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率先实施“码上安全”重奖激励制度,引导从业人员全员参与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出台《中山市支持城镇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推动中山市11家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集约整合,促进城镇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修订《中山市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压实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启动约谈机制,定期约谈分类指导,压实施工企业、燃气企业等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创新工作举措,制定各行业疫情防控指引,全面落实指引上墙、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全覆盖发放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等工作,压紧压实各行业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分阶段、分重点与燃气企业和镇街签订监管责任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燃气安全稳定;与镇街签署责任书,压实镇街主体责任,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
3.以查督改,强化安全监管。统筹全局干部职工力量,组成25个检查组持续开展建设工地、城镇燃气、自建房安全和疫情防控网格化检查,以高压态势压实各方责任,整治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防线。开展6轮全市自建房全覆盖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开展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消防专项检查、建设工程消防情况专项检查、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质量抽查、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动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以各自居住的物业小区为检查对象,开展3轮“回家就是督导”行动,筑牢物业小区安全防护墙。
4.开展专项活动,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建筑施工专项行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覆盖检查交叉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出动检查人员794人次,检查项目317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3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2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838个,发出诚信扣分通知书61份共扣513分,发出动态扣分通知书237份共扣1444分,发现违法线索54条,并跟进立案处罚措施。组织开展4次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季度“双随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94人次,检查项目98个,发出整改通知书85份,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对7个项目发出诚信扣分通知书13份,对36个项目发出动态扣分通知书114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已督促落实闭环整改。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开展“五查一换”百日行动、餐饮企业强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行动、打击“黑气”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5.以演促练,强化宣传培训。承办广东省首次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超1万人在线上、线下观摩学习;开展“全链条落实责任、多维度标本兼治”系列报道,强化燃气行业正面宣传。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建设工地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暨“珠三角天盾-2022”城市人民防空协同演习;深入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多次召开视频调度会、开展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培训,加强各级管理员、排查员的业务培训;引进专业力量支撑,建立专家志愿服务队,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对房屋安全鉴定企业进行分类,将一、二类纳入自建房排查系统的鉴定企业库。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转变作风,干部队伍作风全面提升
1.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签订责任书29份、开展纪法知识辅导441人次。二是对全局廉政风险点梳理和排查,查找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678个,并针对每个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1540个。三是严格落实“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制度,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含雇员)累计填写报告达1600人次。筑牢廉洁防线,在重大节日期间向400多名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000多条。四是继续坚持抓早抓小,把“扯袖子、咬耳朵”作为常态化监督,共开展日常提醒谈话352人次,警戒谈话16人次。五是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审查工作,全年对81人次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情况进行了党风廉政审查并出具了书面意见,杜绝“带病提拔、突击提拔”。六是强化重点项目廉政监督,进一步落实好“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廉政监督员”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共开展监督检查32次,对计划2022年6月底前完工的38条(段)河涌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并督导协调解决13个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为项目按期完工提供有力保障。
2.坚持德才兼备,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第一标准”,坚持“凡提四必”,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统筹使用职务职级,让长期在重点岗位和基层一线实干奉献的人员得到晋升。2022年共晋升34人,其中公务员17人、事业单位人员17人;考核并正式任职32名试用期满的科级领导干部;统筹安排每名职级晋升后的人员工作,保障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各类专项工作,先后组织36名干部参加疫情防控、援藏、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工改”、水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
2022年,我局除了扎实做好上述工作外,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维稳安保、网络安全、舆情监控等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主动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网络问政,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信访投诉的接待、办理和答复工作;做好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报送、会议组织协调、公务接待、饭堂管理、保卫安全等各项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业市场方面。转包、违法分包隐蔽性较强,调查取证难度大,认定难,打击力度有限,建筑市场依然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二)城市建设方面。受项目用地、管线迁改等问题影响,部分项目推进未达预定目标。部分项目工期紧、任务重,管理不够精细,项目品质有待提升。
(三)安全监管方面。个别镇街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力度不足。镇街在建工程项目多,专业监管力量不足,人均监督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难度大,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屡禁不止。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硕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跳起摸高的内生动力,转化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省委“1 1 9”和市委“12151”工作部署的实际成效,从稳经济、保民生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聚焦重点项目提升城市品质
1.抓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督导第三批“瓶颈路”建设工作,2023年新增打通3条“瓶颈路”;加快建设港口大道、世纪大道(西)等城市主干道快速化改造和含珠路等产业园区配套道路,谋划推进中心城区道路提升工程,优化市政路网。继续深化完善2023-2024年公园建设项目计划,对项目库和年度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完善;加快推进紫马岭公园改造提升(二期)、华侨公园、月山片区提升等项目,动工建设中山国家森林公园,打造香山径步道,联动五桂山自然景观资源。推进医院、看守所、消防救援、国防教育等一批重点房建项目。
2.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优化顶层设计,开展《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善规划引领,编制《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2-2035年)》;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培养本地化人才队伍。
3.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并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技术导则、资金管理办法、技术审查流程等相关制度,规范相关工作行政审批流程;加强技术力量配置,成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审查小组;健全工作督导机制,督导推进改造工作;督促镇街发挥社区力量,注重群众需求导向,提升业主参与度。
4.抓好城市建设其他重点工作。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工作,依托镇街实现智慧停车管理工作全市覆盖。系统开展市政路名园名专项规划,完成2023年度规划成果。加快推动管线入廊,加强综合管廊运营管养;统筹推进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科技金融新城片区、科学城片区综合管廊以及南三公路电力管廊建设。全面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
(二)聚焦经济推动行业发展
1.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继续收集房地产市场数据,对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和价格趋势作出判断分析;继续开展购房消费券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派发消费券;完善制度管理,继续完善《中山市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加、扣分标准,修订《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修订《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规定》和《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规定工作细则》,规范交易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进账核查,实现商品房预售款全流程监管;加强存量房资金监管,打造“网签 监管”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
2.推动中山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大对市外优质企业招引力度,指导本市建筑业企业提升资质或拓展资质种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充实我市建筑龙头骨干企业。强化建筑业市场监管,制定预防和查处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建立部门衔接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风险。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预评价技术评审,研究推进装配式建筑的有关办法;出台《中山市建筑领域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加强勘察设计管理,完善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记分标准,完善专家库管理。抓好工程建设质量,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和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整治行动,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完善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制度和程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继续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通过混凝土试块“样品唯一性标识”制度和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对混凝土的源头质量可追溯。抓好工程造价工作。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的采集、编制和发布工作。
(三)聚焦民生办好实事
1.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筹建不少于5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继续跟进落实支持政策的本地路径,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利用存量房屋和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许可审查流程。持续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少于240户。宣传普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房源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上线试运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
2.抓好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全面推广住宅小区公共事务决策中电子投票系统的应用。着力推进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督促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强化物业企业诚信管理及信用信息应用,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制度,优化市场竞争环境。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出台《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政策。
3.规范房屋租赁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部署,加强对镇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指导和检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业务管理;督促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建立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完成《2023年中山市房屋租赁参考价》编制工作,引导房屋租赁双方公平合理议定租金,规范市场房屋租赁行为;开展物业小区房屋租赁专项工作。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培训,加强对镇街的指导、宣传工作。
(四)聚焦安全生产防范风险
1.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全覆盖交叉大检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抓好房屋市政工程作业风险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持续开展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消防专项检查和建设工程消防情况专项检查。压实各方安全监管责任,主抓重大风险、重要项目、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危大工程、有限空间作业、限额以下工程监督、三防、消防安全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紧盯关键时点,落实提级管控各项要求。加强约谈问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引导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班前教育制度,提升从业人员风险识别和安全生产素质能力。
2.筑牢房屋安全防线。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加大城市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整治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落实房屋安全防汛防风工作责任,确保汛期房屋安全度汛;开展房屋鉴定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
3.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全链条责任制,落实落地落细燃气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我市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70%;继续推进瓶装燃气便民服务部的设立,满足市民用气需求;推动城镇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及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进瓶装气“最后一公里”配送行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用气的良好氛围。
4.抓好人民防空工作。加强人防指挥工程、人防信息系统维保工作、人防警报通信系统的使用和维保工作;开展全省人防指挥通信日常训练、珠中江三市人防跨区域训练和珠三角城市群人民防空协同支援演练及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指导全市防护工程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救护工程和配套工程的建设配比;强化人防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和防空警报试鸣宣传工作;抓好人防双随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五)聚焦改革提升服务效能
制定房屋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操作指引和招标文件范本,推进“评定分离”招标全过程电子化。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加快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分级审批机制,精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内部审查审批流程,压缩项目前期时限,促进项目落地。推行联合竣工验收,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建立规划许可证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和房建项目二次装修审批共享机制。优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概审工作流程,有序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各项工作。
(六)全面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先进模范学习宣传、红色基因传承教育、网上主题教育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继续抓好党员培训、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专兼职党务干部各类培训,增强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继续抓好“双联双助”工作和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
2.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权力运行体系和监督体系,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一体推进“三不腐”;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将严肃教育与严格要求、严密制度、严惩腐败紧密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以赴确保住建行业风清气正、干部职工清正廉洁。
3.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干部,把识人察事重在平常、抓在经常,重在实效、抓在细节,全方位、多维度考察识别干部。更加鲜明“以业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有平台、有机会。区分人员类别,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压担子、交任务。加大年轻干部、发展潜力大的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注重在“急难险重”岗位锻炼培养年轻干部,统筹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坚持稳中快进,进一步盘活干部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推动人岗一致,不断优化干部队伍良性梯次结构,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抢抓我市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历史机遇,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在各项工作上争一流、创一流,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山展现新作为、谱写新篇章。